地址转换协议


   

   地址转换协议(ARP)是用来实现 IP 地址与本地网络认知的物理地址(以太网 MAC 地址)之间的映射。例如,在第四版 IP 中,IP 地址长为 32 位。然而在以太局域网络中,设备地址长为 48 位。有一张表格,通常称为 ARP 缓冲(ARP cache),来维持每个 MAC 地址与其相应的 IP 地址之间的对应关系。ARP 提供一种形成该对应关系的规则以及提供双向地址转换。
由于每一类局域网协议细节不同,那么就需要为以太网、帧中继、ATM、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HIPPI 以及其它协议等提供独立的 ARP 规范说明。InARP 是 ARP 的补充协议以支持帧中继环境下的 ARP。
此外还为不知道自己 IP 地址的主机提供了一种反向地址转换协议(RARP),从而可以从网关的 ARP cache 上请求它们的 IP 地址。有关 RARP 的具体细节可参见个别文件。
协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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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地址转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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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中国通信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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