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英文名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邮政网络是邮政储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依托。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将共享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成果,将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产品交叉销售和业务共同发展,将实现邮政企业和储蓄银行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推动邮政储蓄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邮政储蓄自1986年4月1日恢复开办以来,经过21年的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已建成全国覆盖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其中有近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成为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

  截至2006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持有邮政储蓄绿卡的客户超过1.4亿户,每年通过邮政储汇办理的个人结算金额超过2.1万亿元,其中,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在邮政储蓄投保的客户接近2500万户,占整个银行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一。邮政储蓄本外币资金自主运用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跨行交易成功率位居全国前列,交易差错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邮政储蓄注重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帐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继续使用原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是我国邮政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阶段性成果,也是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项新的重要成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体系的完善,必将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必将有利地支持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立后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继续依托邮政网络,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不断拓宽营销渠道,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致力于建设沟通城乡、覆盖全国的金融服务网络;致力于建设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公司名称:中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英文:“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英文缩写“PSBC”。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首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是陶礼明,首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为刘安东。

  邮政金融业务,是综合利用邮政网点的基础设施、人员等资源的基础上,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的零售金融业务。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

   邮政储汇局直属于国家邮政局,是其二级单位。各省(区、市)设邮政储汇局,隶属于本地区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设八个职能处室:综合管理处、储蓄业务处、汇兑业务处、代理业务处、国际业务处、经营发展处、稽核检查处、资金清算中心等。

  二、业务发展情况  

  1.邮政储蓄业务。

  始 办于1919年,1986年邮政储蓄业务恢复开办,十四年来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4月底,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5136亿元,储蓄余额市场占有率 为7.5%,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列第五位。目前邮政储蓄业务种类有: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等。截至1999年底,全国邮政储蓄结存户数 共11092万户;邮政储蓄网点31477处;邮政储蓄从业人员达17万人。

  2.邮政汇兑业务。

  我国于1898年1月开办了邮政汇兑业务。近年来邮政汇兑业务发展平稳,每年开发汇票2.2亿张左右,收汇款额2700多亿元。国内邮政汇兑业务品种 主要有普通汇款、电报汇款、入账汇款、礼仪汇款等。目前正在积极依托信息技术开发电子汇款、网上汇款等业务。开通了与美国、日本、芬兰、瑞士、意大利、比 利时、巴西、韩国、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西班牙、法国、奥地利、丹麦、南斯拉夫、秘鲁、罗马尼亚、越南、哈萨克斯坦、香港、国宝银行、巴基斯坦等23 个国家、地区或机构的汇票互换业务。全国31个省(市、区)的236个通汇局都开办了此项业务。1999年国际汇兑收汇款额4030万美元,出口款额 25.81万美元。

  3.代理业务。

  邮 政部门于80年代末开始发展代理业务。近两年代理业务发展力度加大。目前代理业务品种主要有代理保险、代理国债、代收代付(如代发工资、代发养老金、代收 电话费)等。1999年,全国31各省(市、区)均签订了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到2000年10月,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局所达到1.6万处。目前开办的其他 中间业务还有如下几类,代理业务:彩票、长城卡;代收业务:移动电话费、固定电话费、寻呼费、发行费、学费、书费、交通罚款、菜金、牛奶费、农电费、旅游 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Internet通讯费、物业费、卫生费;代发业务:养老金、工资、下岗职工解困金、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金;其他 业务:邮政储蓄IC卡,消费卡、电话卡;与中国联通合办营业点;代付电话亭酬金;代售:寻呼机、Internet上网卡、企业债券;代缴税金。

  4.邮政金融计算机网络建设。

  1993年底开始实施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技术改造工程(又称"绿卡工程")。到2000年11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1294个县、市实 现联网,全国联网网点9046个,区域性邮政储蓄联网县市8695个,联网ATM3642台,POS机3666台,发卡1100万张。2001年1-4 月,全国异地存取业务交易量达362万笔,交易金额为239亿元。

  邮政金融部门目前正在努力推动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力争在加入WTO之后的零售金融市场上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

  5、对公业务

  从2008年初开始,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各地陆续进行了公司业务的试点工作。目前正进一步铺开业务,现有的业务主要有对公存款、票据、支付结算业务等基础业务,暂时没有开通网上银行、对公贷款等业务,预计会在2009年陆续开通。

  邮政储蓄银行将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

  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

  截至2006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持有邮政储蓄绿

  卡的客户超过1.4亿户,每年通过邮政储汇办理的个人结算金额超过2.1万亿元,其中,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投保的客户接近2500万户,占整个银行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一,本外币资金自主运用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

  邮储银行将专门设立农村金融服务部门,积极完善网络服务功能,面向"三农"开展业务。考虑到邮政储蓄有2/3的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邮政储蓄是当地居民唯一可获得的金融服务,因此,从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础金融需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角度出发,未来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网点要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农村网点要通过完善功能,充实业务,通过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

  历史上由于邮政储蓄长期作为邮政的一个内设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相对薄弱,人才储备比较缺乏,这些都将对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造成一定制约。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将加强专业化管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些问题仍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学习现代银行的管理经验,将是邮储银行成立初期的首要任务。风险监控是下一步邮储银行的着力点,邮储行成立后,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建立、健全以资本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在业务深化中,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因此,从稳健经营出发,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将从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和从事低风险的资产业务起步,通过不断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拓展新的业务。 邮储银行将继续依托邮政网络,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拓宽经营渠道,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致力于建设沟通城乡覆盖全国的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 

  邮储银行今后将注重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帐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1898

  (光绪二十四年)1月22日开办邮政汇兑

  1910

  (宣统二年)派冯农等19人去奥地利学习考察,并做了一些开办邮政储金业务的筹备工作。

  1918

  11月24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邮政储金条例》。

  1919

  6月,公布《邮政总局经理邮政储蓄章程》。

  7月1日,开办了邮政储金业务,先后在北京、上海等11个大城市。

  年底,发展到81个通都大邑。当时邮政储金的经营方针是,“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争大利,但求稳妥”。在这种经营方针下,邮政储金产生了独特的经营手段,即以小储户为多,主要吸收公教人员的小额存款,满一元即可开户,不足一元可先买成邮票贴入储金片。

  1930

  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成立,直属于当时的交通部

  1942

  7月,邮政储金汇业局纳入国民党官僚资本金融垄断体系内,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并列称为“四行两局”。

  1949

  11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决定,邮政系统接管中华邮政时期的邮政储金汇业局,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

  1950

  6月,财政经济委员会指示撤销邮政储金汇业局,并清理结束业务。邮政对储蓄业务即作为受银行委托而代理的业务来经营,代办银行个人储蓄和非经营性的群众团体的存款等,所收储金额全部转存人民银行,由银行付给利息,后又改为按每月存款平均余额付给代理手续费。

  8月开办国内汇兑,汇兑业务是依据银行、邮局商定的储汇业务协议书,邮局办理汇兑业务,分真接经营和间接代理业务二种,协议明确,银行办理公款业务,其它一切汇兑,不分对象、不限数额,邮局均可办理,普通汇票规定汇票汇款限额为每张300元,张数不限,但原则上银行应以工商企业汇兑发展为方向,邮局以个人汇兑发展为方向。

  1951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邮电部邮政总局联合颁发《银行委托邮局代理汇兑合约》后,邮局经办汇兑改为银行委托代理性质,办理汇兑所需成本由银行补贴,为便于汇兑资金调拨,成立邮汇调拨金库。此协议于1953年1月废止

  3月,邮局经办的储蓄业务改为代理银行的业务,邮局所收存款全部转存人民银行,由银行付给利息,以后又改为按每日平均存款余额付给邮局代理手续费。

  1953

  9月1日,邮政停办储蓄业务。

  1959

  4月1日进一步改革汇兑制度,由票汇改为信汇方式

  1962

  4月1日,银行汇兑合约又进行第三次修改,规定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汇出本属于采购性质的个人零星汇款,如个人自愿也可到邮局交汇,邮局给予办理。

  1981

  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下,邮电部门开始了邮政储蓄的筹备工作。

  1982

  3月26日,邮电部制定了《邮政储蓄业务处理规则(试行)》。

  1985

  9月6日,国务院领导又一次指示,邮政要积极开办储蓄业务。

  1986

  1月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会决定邮政部门恢复邮政储蓄业务。

  1月27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联合通知》,在 12个城市的邮政网点开始办理个人活期、定期储蓄业务。

  2月1日,首先在北京、天津、郑州、上海等12个城市开始建点试办

  3月 10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办邮政储蓄协议的联合通知》,自 1986年 4月 1日起全面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同时,邮电部公告《邮政储蓄章程》。

  3月 18日,邮电部决定成立邮电部邮政储汇局,负责管理全国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

  4月1日,北京、天津、郑州、上海等12个城市邮储网点正式开业

  7月 1日,邮电部利用用户电报网开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当日国务委员兼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了北京市西长安街邮局举行的开业仪式并剪彩。

  7月1日,在京、津、沪、穗4个城市9个支局试办了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到年底,异地存取点已普及75个城市92个邮局

  12月 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该法规定,邮政企业经营邮政储蓄、汇兑业务。

  12月 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5.6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0.4%,其中65%以上的存款来自农村。

  1987

  5月 12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展代办保险业务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代办保险业务。

  1988

  1月,邮电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定,双方建立保险代理关系。

  1989

  1月 28日,财政部颁发《邮电部建设银行代销国库券的暂行办法》,邮电部门开办销售国库券业务。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办好邮政储蓄的通知,明确指出,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由邮电部门自办。

  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邮电部联合下发的《邮政储蓄存款转存办法》并规定,自1990年1月1日起,邮政机构在人民银行开立邮政储蓄长期存款户和邮政储蓄活期存款户,人民银行分别根据这两个帐户的存款余额和规定的利率计付转存款利息。其中,长期存款户的存款按年利率13.5%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计付一次(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活期存款户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6月30日计付一次。

  12月 31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100.34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1.96%。

  1990

  1月 1日,邮电部门办理的邮政储蓄业务与中国人民银行由缴存款转为转存款,邮政储蓄业务由代办改为自办。邮政储蓄资金改为全额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不再向其支付手续费,而是按人民银行和原邮电部门双方协商确定的转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储户的存款利息改由邮政机构进行支付;邮政储蓄业务收入,也由手续费收入改为利差收入;邮政储蓄所需备用金,由人民银行拨付改为从吸收的储蓄存款中按规定限额留存。

  8月 6日,邮电部门代理发行第十一届亚运会基金奖券。

  11月 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颁布,规定,邮政储蓄、汇兑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金融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

  1991

  3月 2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为邮政储蓄恢复开办 5周年题词,“发展邮政储蓄,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

  1992

  2月1日,停止保值存款(第一次)

  5月 9日,邮电部印发《关于开办国际邮政汇兑业务的通知》,自 7月 1日起开办邮政国际汇兑业务。

  1993

  7月 1日,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新的《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汇兑资金实行存款计息,划拨收费。

  邮电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恢复组建邮政储金汇业局的请示》,正式提出组建邮政金融机构的设想。

  7月11日,再次开办保值储蓄业务

  9月7日,邮电部长办公会决定加快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应用步伐,充分利用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通信网,实现全国邮政储蓄通存通取。开始了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技术改造工程的“绿卡工程”。

  1994

  3月13日,邮电部印发《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即绿卡工程)。

  1995

  2月20日,邮政储蓄存款余额突破 1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5.45%。

  5月 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规定,邮政企业办理邮政储蓄、汇款业务,适用该法有关规定。

  10月 25日,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北京、上海、大连开办邮政活期储蓄 ATM异地取款及余额查询业务。

  1996

  4月1日起,存入三年定期储蓄存款不再实行保值。

  5月1日,停止办理汇款转存邮政储蓄业务

  5月 8日,邮电部门全面开办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业务,在银行业率先开办全国异地存取业务。

  1997

  3月,国务院第 144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改革的请示》,并确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实施方案。

  12月21日起,邮政机构改为在人民银行只开立一个转存款帐户,实行统一的转存款利率,按季付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付息日。

  1998

  邮电局拆分为邮政局和电信局,即邮电分家

  1999

  1月 12日,温家宝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邮政储蓄汇兑体制改革方案,原则同意人民银行上报的改革方案,并要求人民银行抓紧拟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4月 28日,经国家邮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邮电部邮政储汇局”更名为“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5月 1日,邮政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按交易额的 0.5%收取手续费。

  5月 6日,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上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章程》。

  6月 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国家邮政局代发养老金的通知》,邮政部门在全国全面开展代发养老金业务。

  7月 1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正式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开始代理凭证式国债发行和兑付业务。

  2000

  1月 1日,全国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顺利解决“千年虫”问题。

  4月 19-21日,全国邮政储蓄业务发展座谈会在海口市召开,确定了大力发展农村邮政储蓄的战略。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加入世界储蓄银行协会,成为世界储蓄银行协会的正式会员。

  9月,中国邮政着手启动电子汇兑建设工程

  2001

  5月 10日,全国储汇局长座谈会在廊坊市召开,确定了加快城市邮政储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战略。

  7月 1日,邮政部门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汇兑业务,到当年年底,全国2468个县(市)的1万多个邮政营业网点都开通了24小时到达兑付的“现金—现金”电子汇款业务。结束近百年的纸质汇票传递历史。

  7月 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与美国西联公司全面开展合作,开办国际特快汇款业务。

  2002

  3月26日,全国邮政储汇局长会议在桂林市召开,提出邮政储汇业务要实现“三个转变”的发展战略。

  12月,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完成银联卡改造,实现了绿卡的跨行取款、查询和消费。

  2003

  5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正式启动。

  8月1日,国家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新老划段,新增资金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邮政储蓄机构可从事债券投资和协议存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机构开始资产业务的市场化经营与管理。

  截至2003年7月31日,原有的邮储存款(约8290亿元,简称“老存款”)继续按4.131%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简称“新存款”),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年利率1.89%)计息,并允许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国家邮政储汇局进行自主运用,主要包括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等;

  9月22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债券投资业务。

  9月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开办了第一笔协议存款业务。

  11月18日,邮政国际电子汇兑系统上线成功,废除了沿袭多年的手工处理汇票的作业模式。同日,邮政部门与外资银行合作,开办了国际间银邮汇款业务。

  12月24日,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获得的收益进行第一次分配,收益率为 3.61%。

  2004

  5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邮政储蓄与邮政业务应实行“财务分开和分账经营”,这是邮政储蓄系统转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将邮政储蓄系统纳入的监管体系内,减少邮政储蓄系统可能面临风险的基本要求。

  5月 27日,《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家将邮政金融纳入银行业管理范围。

  6月 30日,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 1008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8.86%。

  8月 28日,邮政代理保险系统在河南省上线成功,实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多种产品在邮政前台的实时出单。

  10月25日,福建省邮政储蓄统一版本上线。

  12月12日,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统一版本工程建设圆满结束,邮政金融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005

  6月 28日,邮政储蓄与电子汇兑系统两网互通工程在全国推广上线,实现了账户到账户、现金到账户以及商务汇款、“网汇通”等多种汇款产品。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建立邮政金融自主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7月20日,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拖延数年之久的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工作出现了加速的迹象,邮政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7月 23日,广州西堤邮局开始办理第一笔外币储蓄业务。随后,北京、福建相继开办业务。

  8月 19日,国务院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月21日起,邮储在央行的“老存款”将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分5年转出;每年按季分四次转出,每次转出当年应转金额的四分之一。

  9月 26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通过同业存款方式,成功运用第一笔美元资金。

  11月 11日,邮政金融电子稽查系统在河北省成功上线,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监控。

  2006

  2006年1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将尽快批复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方案,指导、督促抓紧方案的落实,以确保年内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组建,正式对外挂牌。

  1月13-14日,全国邮政储汇专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了邮政金融资产负债业务协调发展战略。

  3月18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在福建启动。随后,陕西、湖北相继开办业务。

  4月份,中国银监会监管四部挂牌成立,其目的之一就是对邮政储蓄机构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积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组建。

  5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出资2400万元参股成立中邮创业基金公司,邮储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6月,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信贷业务部成立。

  6月26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筹建方案》,指导、督促国家邮政局抓紧方案的落实,并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建工作。邮政储蓄银行组建期间,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照常进行,并行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原“邮政储蓄”的品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将完全继承邮政储蓄及各项邮政金融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客户不必因改制而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12月1日,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全面启动.

  12月18日,中国邮政集团以全资方式出资200亿元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全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任董事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安东,首任行长为原国家邮政局储汇局局长陶礼明。同时,邮储业务的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基本接近尾声,银监会所要求的内控、核算体系、风险管理体制等也已基本建立, 邮储银行挂牌进入倒计时阶段。

  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进行了修改,取消设立中资商业银行必须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硬性规定,邮政储蓄银行组建最后一道障碍扫除。

  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7

  2月,新疆邮政储汇局在新疆公路项目建设贷款中出资10亿元,成为全国邮政储蓄开办的首笔直接银团贷款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在资金运用上又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进一步拓展了邮政储蓄机构与银行同业合作空间。

  3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刘安东任董事长,陶礼明任行长。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其目标是充分依托和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金融服务,并最终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后,计划于上半年启动分支行的组建工作,先行在东、中、西部选取5个省市进行试点筹建,并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推广。

  6月18日, 邮储公司业务系统工程正式启动

  6月22日,中国邮政储蓄第一个小额贷款营业部在长垣县魏庄镇揭牌成立,标志着小额信贷业务在全国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县魏庄镇为全国首家邮政储蓄小额贷款试点镇

  7月12日,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全国中心成功上线。

  7月21日、8月18日,作为试点的山西、重庆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上线,标志着整个工程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

  8月初,中国银监会广东银监局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开业,包括设立1家省分行营业管理部、19家二级分行、1038家支行。

  8月21日,集团公司召开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工程推广上线工作会,决定从9月1日起,分4批在全国进行推广,并于12月7日圆满完成。

  10月11日,首个邮政储蓄银行省级分行,广东省分行成立,邵智宝任行长

  11月24日,邮政汇兑全国大集中工程,福建省正式切换上线。

  12月7日,随着广东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的成功切换上线,全国邮政汇兑大集中系统工程胜利结束

  2008

  1月16日起,在试点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天津、黑龙江、河南省(市)分行,福建、厦门、江苏省(市)邮政储汇局六地对外销售第一支人民币理财产品——创富1号。

  1月28日,推出第一期“储汇聚财”外币理财产品,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广东七省的外币储蓄网点进行试点销售。

  1月20日~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湖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岛分行分别成立。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36个省级分行已全部揭牌成立。

  3月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人民币个人理财业务,对外销售第二支人民币理财产品——天富人民币理财计划1号。

  3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系统在天津5个网点试点成功上线,这是邮储银行迈向全功能银行的重要一步。首批开办此业务的有天津分行直属支行、塘沽区支行、和平区解放北路支行、河北区狮子林大街支行、红桥区芥园道支行5个网点。

  3月27日,举办公司业务开业仪式,开立对公账户206户、存款2.39亿元。

  4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取得储蓄(电子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月8日-10,第一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邮政金融改革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安排了2008年邮政金融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蔡锷生分别来到会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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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银行邮政政储蓄银行
 
参考资料:
http://www.psb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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