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目录·具体职责
·网监内容和常用技术
·法律法规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简称网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的一项职责,具体实施这一职责的机构称为网监机关或网监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处、科),网监机关的工作人员称为网监警察(也称网络警察或者网警,差别见网络警察)。他们是中国大陆地区的一种特殊的专用名词。



具体职责

公安网监机关的具体职责为:

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
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
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工作;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网监内容和常用技术

利用政府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监察中国大陆地区用户的网站内容、电子邮件、聊天信息和访问记录,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最高级别的网络信息控制权限。
网络警察通常使用域名劫持、关键字过滤、网络嗅探、网关IP封锁、电子数据取证等技术来过滤、获取有关情报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断可能会“破坏民族和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色情淫秽类”等“有害”信息;查处网络和计算机违法犯罪;备份、调取有关电子证据等。

法律法规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常用法律法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网吧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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