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目录·考试简介
·考试级别和专业简介
·机构设置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考方式
·考试报考时间



考试简介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通信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6]10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职业水平采用考试的方式评价;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
参加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级别和专业简介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目前设初级职业水平考试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两种: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
机构设置
全国的考务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务工作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考试报名条件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的报名条件:
第十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二)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每次考试个人只允许报考一种级别的一个专业。
考试报考方式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相关规定: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各地的报名办法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考生相关报考费用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
考生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集中报名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注:报名时依据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的证件、护照、户口本等。
考试报考时间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
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为每年9月。
各地的报名时间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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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睡睡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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