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

所谓虚拟运营商(英文简称VNO由Virtual Network Operator而来),主要依赖租用传统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线路及其他硬件资源,根据市场与用户的需求而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电信服务的转售。

按照虚拟运营商的业务范围可以分为两类四种:一种是以腾讯等即时通讯企业为代表,二是以263在线等电子商务型企业为代表的ISP和增值业务提供商;三以鸿联九五、润讯为代表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企业,其中也包括MVNO(移动虚拟运营商)当然,这种划分方法不是很准确,因为越来越多的虚拟运营商以多种业务方式运营,如润讯与中电信的长途电话业务代理及分销、与中移动开展的GSM终端销售代理、1860业务外包、1258合作业务等就属于一种类型;润讯与网络商进行的VOIP、互联网接入和数据中心的合作属于另一种类型。随着IP技术和电信市场的成熟,最终将走向全业务模式的内空容提供商(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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